用戶條款

LinguaTerra 用戶交易條款

V1.0

一、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消費者(即註冊、登入、購買、支付費用以取得本公司相關產品、服務之人,其個人資料,以註冊、登入及繳費資訊為準)知悉其得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三日,並特此表示已於前開期間內詳閱並同意本契約全部條款如下所載:

(請注意!審閱期與退費規定不同,關於退費事宜請見連結)。

本契約係由消費者與原語咒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締結。倘就網路教學服務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 ,請不吝與本公司聯繫。

    

二、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內容依各課程方案所示,詳情請至本服務網站瀏覽。
 

三、設備規格

本公司於消費者使用本服務前,已明確告知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應具備下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

(一)作業系統:

·       電腦

- Windows 10

- Mac OS 10.13

·       手機

- iOS 14

- Android 7

(二)瀏覽器

- Chrome 75

- Firefox 68

  (三)   網路速度

- 光纖網路 2M

- 行動網路 4G


消費者連結本公司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應由消費者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消費者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消費者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消費者未事先理解或未遵守相關設備規格之約定,致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不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四、契約之成立生效

消費者經由網際網路申請本服務者,於本公司所指定之網頁上點選「確認送出」鍵(或類似之文義),即表示同意申請本服務及購買該課程,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本公司另將以網站系統自動回覆通知消費者,如未收到相關通知,務請聯繫本公司。
 

五、消費者與法定代理人

消費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消費者明白表示已獲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消費者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消費者之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契約。

消費者與法定代理人均不得以其非實際使用者為由或以該使用者本身因素或其與該使用者之間的一切動機、溝通內容或溝通過程,主張本契約不成立或無效。
 

六、使用期間

雙方理解並同意當課程(包括但不限於圖片、文字、影像、聲音等內容)處於可供使用狀態,消費者得藉由其裝置開始觀看、閱覽或下載時,即視為課程已「交付、提供」。

消費者如有終止契約或退費之主張,均應符合本契約相關規定(請見連結
 

七、擔保授權及免責條款

本公司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消費者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未經本公司事前之書面同意,消費者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提供之內容已善盡一切注意義務,祈能提供最優質之內容予消費者,惟消費者知悉並同意所有內容均無保證亦無擔保絕對之正確性,或消費者必定因此有何學業成績或檢定成績上之顯著進步,亦無法保證符合消費者之期望或使用習慣。
 

八、授權使用費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即為消費者依各課程方案所示購買、支付之金額。
 

九、付費方式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應一次全部繳納。

目前繳納方式以銀行帳戶匯款為主,其後課程繳款方式及相關規範應依本公司合作之第三方服務平台規定。惟本公司對該第三方服務不負任何擔保之責,如有任何爭議應自行洽該平台辦理。
 

十、授權使用原則

消費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消費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本公司並得通知消費者終止本契約,消費者不得拒絕:

(一)消費者蓄意散布干擾本公司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二)消費者在本公司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三)違反本契約約定之行為。

(四)影響本公司營運或其他消費者之行為。
 

十一、消費者之義務

消費者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按時給付之義務,並對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繳納之義務。

消費者不得將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告知、轉讓、移轉、授權於第三人(不論係有償或無償),且對於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或利用之義務。

消費者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消費者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至會員資料更改之頁面修改。如因消費者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消費者自行負責。
 

十二、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利用消費者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行為,推定為消費者之行為。

消費者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至網站更改。如因網站因素無法即時更改,消費者得通知本公司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如有前項後段情事,本公司得視具體情形決定是否延長消費者之使用期間作為補償。

為保障本公司合法權益,如本公司有合理懷疑消費者或第三人有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消費者之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登入裝置、登入ip位址、觀看方式異常等),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提供課程及登入之功能。
 

十三、服務品質

本公司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惟因影音串接平台或其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因素所致之一切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不在此限。
 

十四、暫停服務之處理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本公司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得視需要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十五、契約之變更

本公司修改本契約時,應於網站系統公告之,並得同時以電子或書面等方式通知消費者。

消費者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本公司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如消費者不同意第一項之變更,並於公告後三十日內送達其不同意之意思表示予本公司時,本公司得使該消費者維持原契約之適用至課程使用期間結束或終止本契約。
 

十六、終止契約與退費

請您在購買前,務必先使用免費的服務、試看免費的課程及講義。由於此課程為數位產品加上已提供試看服務供您試用,購買後因本公司已交付、提供相關課程,故無法退費,謝謝。

本契約所購買之課程,消費者於使用期間屆滿或所購使用次數、時間使用完畢時,使用期間即告終止。

雙方同意依法令或依本契約規定終止契約時,除另有約定外,均依本條規定辦理退費事宜,且消費者限於完全符合以下條件始得申請退費。

(一)契約生效後3日內。

(二)契約生效後至終止契約前,本公司均未「交付、提供」消費者任何服務。

如有加購作業批改服務 (如:作文批改服務) ,限於消費者購買作文批改服務後「未曾上傳任一檔案」,且須於購買該服務後7日內提出退費申請,並應由消費者負擔相關行政作業成本及手續費。

雙方同意如有發生下列情事,本公司得隨時終止契約,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且消費者不得主張退還授權使用費全部或一部,惟倘契約終止後或該等情事並非發生於使用期間而本公司因該等情事受有損害,消費者應賠償授權使用費2倍以上之懲罰性違約金(本公司得視後續改善情形減輕或免除其責任),另該賠償責任不因使用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終止而受影響:

(一) 消費者有違反本契約之行為。

(二) 消費者有違法之行為。

(三) 消費者有侵害本公司及本公司相關人員一切法律上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名譽權、營業秘密)之虞。
 

十七、申訴權利

消費者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本服務,如有任何疑義或諮詢事項應先以本公司網站上所提供之方式聯繫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提出申訴並配合後續之爭端解決。

為保障本公司之商譽,雙方同意申訴處理完畢前,消費者不得散布、公開、或默許公開對於本公司不利之一切形式之發言或評論。
 

十八、契約之附件

有關本契約之廣告、其他課程公告與約定及規範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如有)。

前項廣告、其他課程公告與約定及規範之內容,如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除有應優先適用者應優先適用外,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適用。
 

十九、其他約定

雙方同意以下約定:

(一)    本契約條款應採盡量有效解釋。

(二)    本公司所負責任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

 

二十、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